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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园地 |
| “我的报关故事”---- 浅谈个人对报关工作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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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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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部 杨涌
国际贸易、国际交流和交往活动往往是通过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的进出境来实现的。《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因此,由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办理规定的海关手续是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基本规则,也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报关是与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海关法》对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等海关事务表述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办理报关手续”、“从事保管业务”、“进行报关活动”或者直接称为“报关”。一般而言,报关是指经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我们在工作中经常实用“通关”这一概念。通关与报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是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而言的,但报关是从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度,仅指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而通关不仅包括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理过程。另外,在货物进出境过程中,有时还需要办理“报检、报验”手续。与报关不同,报检、报验指的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其他检验、检疫手续。一般而言,报检、报验手续的办理要先与报关手续。由于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要求各不相同,报关可分为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其中,进出境运输工具作为货物、人员及其携带物品的进出境载体,其报关主要是向海关直接交验随附的、符合国际商业运输惯例、能反映运输工具进出境合法性及其所承运货物、物品情况的合法证件、清单和其他运输单证,其报关手续在工作中了解较少。进出境物品由于其非贸易性质,且一般限于自用、合理数量,其报关手续较为简单。进出境的报关就较为复杂,因此,海关根据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报关规范,并要求必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经海关核准的专业人员代表报关单位专门办理。由于海关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境和出境有不同的管理要求,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根据进出境的目的分别形成了一套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手续。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报关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尤其是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比较复杂,一些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物品所有人,由于经济、时间、地点、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或者不愿意自行办理报关手续,而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关,从而形成了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两种报关类型。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我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代理报关,对自理了解不多,只知道《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必须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方能办理保管业务。我们主要从事代理报关,代理报关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海关法》把有权接受他人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根据代理报关法律行为责任承担的不同,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是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间接代理报关是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而间接代理中,报关企业应当承当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是所应承担的相同的法律责任。现阶段,我们主要采取直接代理形式代理报关,间接代理的风险大,工作中很少采用。海关对不同性质的进出货物规定了不同的报关程序和要求。一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接到运输公司的提货通知,或根据合同规定备齐出口货物后,应当做好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的准备工作,或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报关。 2. 准备好报关单证,在海关规定的报关地点和报关时限内以书面和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申报。 3. 经海关对报关电子数据和书面报关单证进行审核后,在海关认为必须时,报关员要配合海关进行货物的检验。 4. 属于应纳税、应缴费范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位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出口税费。 5. 进出口货物经海关放行后,报关单位可以安排提取或装运货物。以上只是我对几年来报关工作的一点认识,与大家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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